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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的通 知

2009年09月22日 09:47:06 来源:河南郸城教育网 访问量:322

各股、室、站:

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在认真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,制订和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、学习制度、会议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。现将上述4项制度予以印发,望各股、室、站认真组织学习,全面贯彻落实。

附:1、郸城县教体局工作制度

2、郸城县教体局学习制度

3、郸城县教体局会议制度

4、郸城县教体局财务管理制度

 

 

二OO九年二月十日

 

附件一:

郸城县教体局机关工作制度

 

为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,树立机关良好形象,创建节约型、服务型、学习型、廉洁型机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按时签到,不代签、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缺勤。

2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做好本职工作,积极参加并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。工作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公务,提高工作效率,不干私活,不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看电影、炒股;遵守保密纪律,保守国家秘密,不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使用机关电脑。工作日一般不准饮酒。

3、保持安静工作环境,不串岗、不扎堆聊天说笑、不在楼道内大声喧哗,不追逐打闹。

4、文明服务,照章办事,严禁借工作之机吃、拿、卡、要或乱推销物品,不准与乡校发生经济来往。不随意表态、乱发议论;不制造、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,争当文明股(室、站)、文明工作人员。

5、保持办公室清洁,下班前摆放好所用物品,落锁、关闭室内所有电源。

6、节约用水、用电、用油及办公用品,创建节约型机关。

7、机关工作人员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、经费开支、出差学习等要先向主管领导、主要领导请示,经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办理,事情办结后,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。

8、履行请销假制度。有事有病请假需按程序、按权限审批,工作日期间短时间外出要向股室站负责人报告,一场以上外出学习或办事,要向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写出请假条,经领导批准后,方准离开,假期结束后,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、销假。

9、不无故关闭通信工具而影响工作,确实有特殊情况,要告知他人联络方式,以便及时联系。

10、做好夜间值班工作。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,做到不缺岗、不漏岗。按照分工和排班日程,坚持24小时值班,严格交接班手续,认真如实填写值班日志。

11、由当周值班领导牵头,办公室、目标办负责,每周抽查一次上班、值班情况,结果通报后交目标办存档。签到、请假、缺勤情况一场一收,一周一汇总,在机关例会上通报并公示。工作情况以工作成绩在全县、全市对应名次作为检验工作质量的依据。受到投诉、举报或上级通报,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票否决,由目标办、纪检组、办公室存档。

12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附件二:

 

学习制度

 

为使局干部职工不断适应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要求,提高思想政治、业务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1、机关学习由机关总支牵头,各支部配合,制订学习计划,明确学习目标,制订具体措施。

2、学习主要组织方式为:集中学习、分散学习和自主学习三种。在新办公场所启用前采取分支部集中的方式,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,学习时间为周五下午。分散学习以股室为单位组织,每周一次,学习时间为周五下午。个人自学一般由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自行安排。

3、学习内容: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、政策法规、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等。

4、学习要做到“两定五有”:每次学习必须确定主持人(或主讲人)、确定学习材料,有个人学习笔记、有心得体会、有考勤记录、有学习档案、有讨论发言记录。自主学习要有学习记录。

5、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,应向所在支部请假,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。因故缺席者由支部指定专人补课,并补交学习笔记。

6、以股室站为单位建立个人学习档案,各支部负责学习情况考评,考评结果作为股室和个人评价依据。机关总支抽查各支部、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学习情况。

7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附件三:

郸城县教体局机关会议制度

 

为保证会议质量,精减会议数量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报批

会议应提前报批。应精减会议,能合并的合并,能电话通知的不召开会议。大型会议要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;单项会议由会议召开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由分管领导签字后,交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
二、会前准备

要根据会议内容,提前做好会务准备;要提前确定会议主题及所要布置的工作。党组会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者,不搞临时动议。一般会议要制定会议议程,重要的讲话要准备讲稿,并在党组会上通报讲话内容。

三、会议组织

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会务组织、会议服务、会议记录及会风通报。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,签到并领取会议材料,按指定位置入座。要控制会议进程、会议时间,不拖会。

四、会议纪律

参加党组会议的同志,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、特别是涉及人事、机密以及分歧意见等,不能随意传播扩散。参加一般会议的同志,不经批准不得随意缺席或顶替;要认真听讲,不打嗑睡,不交头接耳;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,不得在会场内接听电话,不得随意走动,不经批准不得提前离会;认真做好会议记录,保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。参加上级会议下发的文件,要及时交办公室存档。

五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

由会议组织单位负责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。办公室、督导室、目标办等负责跟踪问效。

六、考评和责任追究

教育系统的会议由会风督查组负责考评,考评结果通报公示后,目标办存档,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。上级的会议以上级的会风通报作为考评依据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四:

郸城县教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

 

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,规范内部财务行为,严肃财经纪律,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,勤俭节约,杜绝浪费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,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,根据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精神,结合我局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第一章   预算内资金的管理

第一条 机关办公经费包干制度。对股室和局党组成员实行包干制。各股室工作人员每人每年1800元,局党组成员每人每年5400元,以股室为单位统一使用,按月支出,每月2—3日为上月支出票据的报帐时间。工作人员和局党组成员的经费一经确定,超支不报,全年结余部分可推下年使用。

第二条 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:办公用品费、旅差费、文件资料费(包括打印、复印)、电报电话费、车辆使用费、上级来客招待费、会议费、报刊及各种培训费等,一经包干就要包死,不得突破。但包干经费必须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第三条 各股室的招待费由各股室负担,由分管领导审批把关,各股室本着节约的原则予以安排。教体局招待只限于上级领导(副处级以上)、兄弟县市的主要领导和经教体局局长批准的其他领导。由办公室主任负责,专人办理。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,严格执行“审批单”核定以内的招待标准,每人早餐10元、午餐50元、晚餐50元。接待烟酒供应按局指定的接待专用酒类、香烟,另用其它酒水、香烟,不予支付。未经局长批准的招待,谁招待谁负责。要从严掌握接待范围,严格控制接待标准,严格控制陪客人数,不搞“一客多陪”。

第四条 严格控制出差参观学习,因工作确需外出的必须有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的文件,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外出,并占股室包干经费,出差或参加会议,不准购买图书资料、办公用品、雨具、胶卷等;不准利用出差之便游山玩水、住豪华宾馆酒店,否则,费用自理。出差返回后,按照票据运转的程序,向计财股报销学费和往返车费。凡是费用自理的各种学术会议、研讨会、讲习班原则上教体局不作统一安排。外出学习按规定办理,下乡不补。

第五条 各股室确因重要会议、重要活动需打印数额较大的材料,需经办公室主任请示汇报,主要领导签批后,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办理,否则,不予报销。文印室实行单独核算,按市场价的80%每半年结算一次。稿纸等物品的印刷必须先报告,审批后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,由厂家凭审批报告按结算程序到教体局结帐。

第六条 办公用品和其他公用物品采购实行定点、报告制度。即采购物品前由申请单位写出报告,经分管局长审核后,500元以下的,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;500元以上的由局长审批;5000元以上的大宗采购经党组研究后实行政府采购。申请单位凭审批报告到指定地点购买,商家凭审批报告到教体局结算。股室站需用的办公物品到保管室领取,任何股室和个人不经批准不得在市场上自行购买,否则费用自理。特殊情况需局长批准。

第七条 严格支出报告审批程序。对于预算内的包干经费,支出前必须履行报告审批程序,由股室站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,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,数额较大的再由局长签字后方可支出。支出票据由经办人签字,并说明支出理由(差旅费附派差单,餐费附派餐单,其他开支附审批报告);由股、室、站负责把关,并履行签字手续;分管副局长把关、审核;再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后,交局长签批后方可入帐。不履行报告审批程序的支出由支出人自己负责。

第八条 凡牵涉教体局内部基建投资、办公设备的添置与更新,办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,机关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的安排与各种特殊情况的解决等,均由机关党总支牵头,会同计财、办公室、教育工会、人事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,提出总体方案,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定后实施。

第九条 实行财务月报告制度。计财股每月把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向分管财务副局长、局长进行汇报。

第十条 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。 实行经费支出年审和民主监督制度,审计室对每项经费支出的真实情况进行初审后,接受审计局年审。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帐务汇报。

第二章 预算外资金的管理

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《郸城县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》,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收入,统一支出,统一审批。预算外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必须由计财股统一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或临时收费许可证后,并由计财股统一收费,并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收费票据。

第十二条 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程序和预算内相同。

第十三条 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,不得单独与乡校发生经济往来,不得私自向基层乡校推销任何物品。工作需要或上级布置的收费行为,由责任股室写出报告,经分管领导、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,计财股统一收取,统一管理,在严格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工作支出。对于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乱收费、乱支出和私设小金库的股室站,一经发现,按照纪检监察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。

第三章   财产的使用管理

第十四条 机关公共财产只供集体及工作人员办公使用,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。

第十五条 对于机关固定资产,计财股都要认真建好实物帐,并对每间办公用房的财产进行登记造册,每年要组织对机关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。

第十六条 机关每年财产的使用管理都要落实到人,实行包干负责制,机关干部职工个人都要爱护管理好自己使用的公共财产,对于故意破坏公共财产,或未经批准而擅自将公家财产搬进个人宿舍或搬出机关的,除批评教育外,追回财产。办公用品如需更换,必须以旧换新。如有非正常损坏,予以赔偿。

第四章 车辆的使用管理

第十七条 本局车辆一般只限党组领导因公外出、下基层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使用,同时,对党组领导的用车实行油票监控(冲销自己的包干经费)。各股室因特殊情况需用车,必须先说明用车人数、时间、起止地点、计划行程,经分管局长同意后,由办公室统筹安排,冲销股室的包干经费或专项经费。

第十八条 需要出车时,驾驶员凭办公室开据的派差单到计财股领取油票,到指定加油站加油。因公到外地出差途中加油时,由乘车人加油,报销时按程序结算,冲销包干经费。

第十九条 车辆出现事故需要修理和购买零件时,必须由办公室主任填好修车报告单,按程序审批,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。需换零件,换新交旧,结算由修理厂凭审批报告按程序到教体局结帐,一月一清,特殊情况例外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二OO九年二月十日

编辑:钱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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