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 县 长 张 艳 秋
关于教师队伍清查整顿工作电视讲话
(2010年8月9日)
同志们: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统一部署,全县教职工清查整顿工作已于8月1日全面启动,目前,在编教职工在岗情况自查澄底工作已基本结束。为推动清查整顿工作深入开展,我再讲以下三点意见: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增强做好教师队伍清查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。近年来,我县部分教师不经批准,带着工资卡四处流动,或者领着工资不上班,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,严重制约着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,社会反响强烈。为此,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以教育部门为主,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,在全县深入开展教师队伍清查整顿工作,坚决刹住无序流动歪风,规范教师队伍管理,促进教育健康发展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二、强化措施,狠抓落实,切实加大清查整顿工作力度。根据全县统一安排,全县各级教育部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认真开展教职工在岗情况自查工作,已基本澄清了教师在岗情况,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近期,县委、县政府将召开全县教师队伍清查整顿动员大会,落实相应处理处罚措施。根据有关规定,凡是2010年7月1日以来出现的新的无序流动教师,一律先停发工资,再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7月1日开始,再接收无序流动教师的公办学校校长一律停职待查;民办学校先取消一切评先资格,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,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,取消一切应享受的惠教待遇;对于放任在编教师无序流动的学校及校长,也要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。对于过去几年形成的无序流动教师,8月20日以前返岗的,安排工作,落实相关待遇,不再给予任何处分。到8月20日仍不返岗的,除停发工资外,还要追究纪律直至法律责任。无序流动教师要认清形势,珍惜机会,无条件及时返岗,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。
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研究意见,本次清查整顿中所有停发的工资实行专户管理,专户设在县教体局,规范管理使用。
三、加强领导,齐抓共管,确保教师清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。教师清查整顿工作是当前全县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,全县各级党委、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确保领导到位,人员到位,措施到位,务求工作实效。教育部门是本次清查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,各级教育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,亲自抓,负好责,分管领导要深入抓,具体抓,抓好落实。财政、人事、编制、纪检、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,全力做好配合。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教师清查整顿工作,大胆监督举报。对于离岗、顶岗或拿着工资不上班人员,对于在清查整顿工作虚报、瞒报、漏报的人员,对于干扰破坏教师清查整顿的人员,欢迎群众监督举报,一经举报,从快从严从重查处。举报电话:3298905,3200315。